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铅山县葛仙祠专题学习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近日,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了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,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,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《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》同时废止。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《办法》,2023年9月1日下午,邀请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陈凌到会解读《办法》,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主任陈青、葛仙祠全体教职人员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。 会议由铅山县道教协会会长、葛仙祠管委会主任黄样辉主持。黄样辉介绍了此次专题学习会的目的和意义,号召大家要通过此次专题学习,认真理解、深入领悟、学以致用,提升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水平。 会上,陈凌详细解读了《办法》出台的背景意义、基本原则、法律依据以及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等内容。指出,葛仙祠要以深入推进“五好”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为契机,全面学习贯彻落实《办法》,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、制度化、法治化水平。 通过学习,大家一致认为,《办法》进一步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,保护了正常的宗教活动,维护了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。 |